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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
学习港 | 时间:2008-5-12 12:56:38 | 文章来源:中国职业认证培训网

  理财规划师是指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、方法和工具,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的专业人员

 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助理理财规划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理财规划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理财规划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
  要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,具有一定的观察、理解、计算、分析、综合、判断、应变、书面与口头表达、沟通交流、协调及自主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。

  助理理财规划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 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
  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*毕业证书。

  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
  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
  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理财规划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 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
  (2)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(3)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(4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
  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
  高级理财规划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 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
  (2)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(3)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: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。

文章来源:中国职业认证培训网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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